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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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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3-30 08:55:00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尚未认定的软件企业,如何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10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尚未认定的软件企业,按照什么规定办理软件企业认定及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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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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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3-30 09:05:00投诉

    2010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但尚未认定的软件企业,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的规定以及《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并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优惠期间内,亦按照信部联产〔2000〕968号的认定条件进行年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规定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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