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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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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3-21 09:11:00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如何确定计算应纳税额折算汇率?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如何确定计算应纳税额折算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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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3-21 09:31:00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第二十一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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