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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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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3-19 09:10:00
深圳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深圳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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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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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3-19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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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深地税告〔2011〕6号 )的规定,2011年1月1日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缴纳
增值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的
单位
和
个人
(包括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教育附加由地税部门负责代征。2011年7月11日起,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及委托代征单位开始受理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缴纳事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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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计培训深圳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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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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