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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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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2-28 09:13:00

适用零税率的增值税应税服务,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放弃适用零税率的,应如何处理?
适用零税率的增值税应税服务,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放弃适用零税率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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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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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2-28 09:29:00投诉

   “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附件5),办理备案手续。自备案次月1日起36个月内,该企业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申报增值税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第十四条规定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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