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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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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5-01-30 09:25:00

出口或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出口环节退免税或销售环节征税如何处理?
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出口或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出口环节退(免)税或销售环节征税时,应如何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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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kj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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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01-30 09:43:00投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规定:“三、自本通知生效后,有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出口或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出口环节退(免)税或销售环节征税时,除按现行规定管理外,还应实行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管理,增值税税率为17%和13%的货物,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率分别按6%和4%执行。有增值税违法行为的企业或税务机关重点监管企业的名单,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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