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可按以下方式享受税收优惠:
一、对企业持有2014年和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 2015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的规定:“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
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2〕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