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收藏本站
手机版
问答首页
提问题
找答案
财税文库
专家团
专业机构
会计百科
共享资料
标签中心
会计专题
您的位置: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
纳税实务培训
已解决问题
发送给朋友
asd123
积分:10065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
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5-01-15 09:33:0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可享受但未曾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能否追补享受?
非居民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可享受但未曾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能否追补享受?
问题补充
追加悬赏
无满意答案
问题管理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标题
内容
提问人
回答人
解答人
最佳答案
tdkj82
积分:36560
泰斗 9级
加为好友
发送信息
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5-01-15 09:48:00
投诉
非居民企业可享受但未曾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且因未享受本可享受的税收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可自
结算
缴纳该多缴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追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要求,并按本办法规定补办备案手续,退还多缴的税款;超过前述规定时限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的规定:“第十五条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深圳会计培训深圳
出口退税
培训深圳生产企业
免抵退
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对该回答共有(好评:0,坏评:0),点击查看】
对该回答进行评论
只针对最佳答案,进行评论,新提问或追加问题将被删除!!
对最佳答案的评论,评论字数在200 字以内
好评
坏评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我要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
热点问题
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
海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如何计算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所有
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在计算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结果为重号,纳税
好何理解其他综合收益在利润表列报
哪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
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全知道
由最新公告,深圳市国税局代征地方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
新成立的纳税人何时需要启用税种,
非征期抄税流程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有哪些
那些情况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有那些情况一般纳税人不得领购开具
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关于规范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纳税人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15种发票不能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热点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