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4-03-25 21:19:00投诉
如果不是限供发票企业,直接验旧换新。发票核定数量不够,申请发票数量核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系统对其减按发票核定数量的30%供应发票:
(1) 连续3个月(按属期)的累计申报营业收入小于连续3个月(不含当月)发票验销金额一定比例(80%-90%)的纳税人,(领购报关代理发票、公路内河货运发票、国际货代发票、国际船代发票、国际货运发票的业户以及领购定额发票的双定户不在此限);
(2) 逾期申报(营业税)。
系统自动进行的发票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补申报后,系统自动恢复正常供票。
发票核定的业务流程
(一)发票科(所)发票管理岗受理并审核纳税人提交的以下资料:
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领购、验销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发票专用章印模原件1份;
5.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需提供申请人税务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验原件);
6.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要求提供业务合同文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申请人从事的主要经营业务书面说明原件1份。
对纳税人增加领购发票种类、面额、数量等变更发票核定的申请,仅需审核上述第1至3项资料。
凡办理了营业税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统一由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发票核定,发票专用章统一使用总机构的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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