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4-12-01 09:37:00投诉
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金税盘、税控盘等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使用更加广泛,性能日趋成熟。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推行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其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日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只允许发售金税盘、报税盘,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二、原使用金税卡、IC卡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发售金税卡IC卡等税控专用设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规定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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