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账务处理的一些问题
1、 筹建期间购买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如果计提怎样做账务处理?用什么方法计提?
2、筹建期间的房屋租金是否计入开办费里?还是在实际交纳租金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就是是否计入待摊费用?还有预存水电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3、筹建期间购买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如:办公桌椅、搬运叉车等)怎么做账务处理?
4、电脑的使用年限是多少?残值率是多少? 
5、办公桌椅单位价值没有达到2000,是否要计入固定资产? 
6、购买的金税卡属于固定资产还是开办费? 
7、费用可以计入明细科目吗?还是必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话还需要再摊销吗? 
针对以上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1、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三十九)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很多种,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一般常用年限平均法
2、若房屋租金的金额较大且租期在一年以上的话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后期每月摊销;若金额较小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下的管理费用下的租赁费,预存水电费可计入管理费用。
3、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财产可计入管理费用。
4、5、电脑、办公桌椅等的价值比较小,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可将其做低值易耗品来核算,所以也就不存在残值率的问题了。(其中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
6、计入开办费
7、费用应按其性质和用途计入相对应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可以计入明细科目,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的话不需要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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