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190161060
积分:350
会计员 2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2-03-06 22:46:00

在两处均有所得,需要同时申报个税吗?
公司有一业务员小张,他在A公司有工资3200元。在B公司有工资3700元。那他需要在A B两个公司同时申报缴纳个税吗? 我是这么想的:他在A公司的工资还没有达到起征点3500,干脆不要申报了,反正在B公司有申报而且也有交个税,请问老师,我这么做违法吗?如果需要的话,那么每个月同时在A B 两个公司申报的话,这样系统会不会有什么冲突???目前是用“易税门户”这个软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2-03-10 16:00:00投诉

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两处取得工薪所得,需要提供各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单位间派遣关系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则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可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给支付方入账。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个人取得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所得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个税。个人取得劳务报酬:(一)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应按3%的预扣率预缴“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二)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含4000元)的,按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三)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四)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如取得的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自行向税务机关合并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或者委托其中一家单位在网上进行补税申报。纳税人可以委托信任的单位代为进行补税申报,具体操作为:(1)各任职单位对本单位当期发放的工资分别进行扣缴申报;(2)纳税人委托上述单位中的一家进行补税申报,补税申报时必须注意:(3)补税申报税款所属期必须为应补税款的税款所属期;b、“少报含税收入(补税)”栏目是填写纳税人该税款所属期尚未申报的收入(也就是实际取得的总收入减去各单位已申报的收入的差额),如果纳税人没有其他尚未申报的收入,则该栏目必须填写为零。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权威机构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