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后续处理 发票丢失以后,要做个登报,在国税网下载一个<发票挂失声明申请表>,填完后盖章交给税务局后,还需要做些什么事情?如补开一张...或是....???.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资料有:1、《深圳市地方税务发票遗失报告表》; 2、发票遗失书面报告、有关部门证明发票遗失的资料;3、报刊刊登的发票遗失作废声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晶报》等等)。报刊声明遗失作废的具体内容必须包括:①遗失发票的单位(个人)名称,②税务登记电脑编码,③遗失发票的名称、④发票面额、⑤发票代码、⑥发票号码。遗失声明登报后,剪下报刊版面报头及声明作废原件,贴在《深圳市地方税务发票遗失报告表》的背面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