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190161060
积分:350
会计员 2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2-12-04 12:29:00

红字发票有没有期限
一般纳税人跨月不能作废增值税发票,只能开红字票,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说在多少个月之内才可以开红字票?超过了期限就不能开红字票了?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2-12-05 16:14:00投诉

符合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货方可直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的时限问题。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指购货方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深圳出口退税培训深圳生产企业免抵退培训深圳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培训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