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2-11-01 09:22:00投诉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免税。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