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2-10-11 10:11:00投诉
文件规定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因此,出另有规定外。都应按规定交纳城市维护税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一九八五年二月八日国务院发布)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国务院关于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6〕50号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百分之一,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深圳会计培训权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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