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按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农副产品收购企业可携带发票购领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副产品收购凭证,从农户手里收购产品时可开具收购凭证,收购单位可以直接按凭证上注明金额的13%抵扣税款。
销售时开具发票给客户,发票也是需要去税务局领取。按农产品对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按收购凭证注明金额的13%抵扣税款。
销售农产品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等,其他还要涉及: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