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1-08-11 16:24:00投诉
答案是:不作账务处理.
理由如下;企业准则第七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很多人误解是:这一句话:"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把"利润"一词错误理解包括非现金分配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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