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黄卫华
积分:0
会计新手 1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1-05-19 15:08:00

所补计提的折旧税前扣除
补计提的折旧能不能扣除。比如我2010年漏计提了折旧。那我2011年再补计提,那我2011年在所得税清缴时能不能扣除补计提的部分?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05-19 15:18:00投诉

公司补提以前年度的折旧,不能在2011年所得税清缴时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精神,对于以前年度应当计提而未计提的折旧等费用,如果企业会计上已作补提处理的,企业所得税不在补提年度调整,而应追溯到应当计提、摊销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会计上未作补提处理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