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复时间:2011-04-19 07:25:00投诉
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是个体户验照的时间。
且根据该《办法》 第五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也就是前置许可审批文件,例如《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等,这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没有这些前置许可审批文件的话,就不需要理会了。
3、如果刻有公章带上公章,没有的话就不需要了。
带齐上述材料,到你当初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填写一份《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就完成验照手续了。
特别说一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验照期间,可能会要求个体工商户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交其他有关材料,你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
参考资料: 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