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人,实习生工资需要计提吗? 请问朱老师:第一个问题:公司每个月都有请了几十个临时工人,他们的工资要不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来先计提而后在次月发放呢?第二个问题:公司每年也都有一批在校的学生过来实习,他们的工资也需要在月末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六、《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中“职工”的含义是什么?
答:“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临时工和实习生只要符合职工的含义,就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