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1-10-17 17:37:00投诉
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你看以前申报有没有做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深国税发〔2007〕101号规定:对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更正(含修改)申报流程调整为先审核后申报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更正申报时按照现行规定填列申报资料后,首先报所属税源管理科审核。
二、税源管理科审核时,主要针对更正部分进行逻辑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其他税务资料。税源管理科经办人员和主管科长对于审核无误的,签署“已审核,准予更正申报”字样的意见后,纳税人到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三、申报窗口按照目前“一窗式”比对的要求和其他规定,受理纳税人更正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如纳税人申请更正非当前属期申报,且涉及留抵税额调整的,须要求纳税人在申报窗口办理更正申报后,返回税源管理科申请调整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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