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时间:2011-01-28 12:10:00投诉
根据《全国人民DAI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DAI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贵单位不属于上述虚开发票行为,可按结算金额如实入帐;不过,因为发票与实际报销差异较大,建议附注说明在原始凭证后,以备查询。
参考资料: 深圳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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