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进项税额帐务处理? 老师您好:请问一般纳税人的销项和进项税额如何进行帐务处理?比如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进项税额为80,那么期末应交税为20,是不是这样的处理:(1)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2)要不要再做一笔分录如: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80 第二笔分录要不要做?如果不做那明细帐不会平?
一般购货时,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 贷:银行存款等 销售时: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月底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