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会计指导中心

已解决问题

clara
积分:430
会计员 2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
悬赏 20 分 投诉 收藏 回答(0)
提问时间:2010-07-08 22:23:00

香港人每周在深圳工作5天,这样的话,怎么样交个人所得税及其它什么税费呢?还有周末是不是会默认也在在大陆工作要求交税呢?
请老师就税种及扣款规定做详细说明,谢谢

我要搜索相关问题:   
最佳答案

zab
积分:17349
大师 8级
加为好友发送信息向其提问
回复时间:2010-07-09 20:37:00投诉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如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而在中国境外居住的,在其原因消除之后,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即为该纳税人习惯性居住地。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因此可以判断其应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只是工作,只交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4800元.

查看更多相关提问...

    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免费在线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