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 ”的期末数-年初数 不等于“未交税金”的年初数是不是有错误呢??( 请问资产负债表编制检查的时候“未分配利润 ”的期末数-年初数 不等于“未交税金”的年初数是不是有错误呢??(小规模) PS:上年度忘记计提税金,本年度补计提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A 贷:应交税费 A月底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末数-年初数=A这样是不是有错误呢??
“未分配利润”与“未交税金”期末数、年初数没有对应的关系;上年度忘记计提税金,本年度补计就按照实际应该计提数来处理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