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时间:2010-12-09 10:55:00
个人所得税 工资算法
关于税前扣除部分,伙食补助不能列为税前扣除,但单位没为个人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将房补列为税前扣除项,具体为个人公资总额的13%,不超过¥2803.
近据一些地区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所说的
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由于缺乏明确的范围,在实
际执行中难以具体界定,各地掌握尺度不一,须统一明确规定,以利执行。经研
究,现明确如下:
一、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
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
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
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
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
助性质的支出。
三、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上边这两段话是什么意思?比方说我公司职员工资为2900是不是这样算的:不含税级距,2900-2000-(2000*0.13)=640
640*0.1-25=39
银行DAI扣怎么知道是那种级距呢?
回复时间:2010-12-09 11:21:0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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